1本披露声明并不适用于银行户口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的客户,有关客户请阅于下文较后部分所列的具体披露声明。
提出的通讯乃应受讯者之具体要求而发出,事前并没有就通讯内提供的数据进行任何游说。本通讯只发给受讯者作为参考,并无意发放予受讯者居住国的公众。
受讯者注意、确认及明白:在发讯者在居留国成立的发讯者在受讯者居留国法律下并未领有牌照,因此不受受讯者居留国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督或规管。发讯者的产品及服务全未经当地监管机构批准或向其注册。
本通讯所载数据或与本通讯相关的数据并非要约、邀请要约或游说认购、买入或卖出任何证券或其他投资产品或投资服务,亦无意构成任何要约、邀请要约或游说认购、买入或卖出任何证券或其他投资产品或投资服务,亦非其组成部分。本通讯内所载数据亦不构成邀请进行交易,为避免疑问,不可将通讯内提供的任何数据作此理解。
本通讯无意提供作为税务、法律、会计的咨询意见,亦不应依赖此通讯作为税务、法律、会计的咨询意见。就本通讯讨论的内容和评估本通讯所载的相关条款、本通讯的受讯者应咨询其税务、法律、会计或其他顾问的意见(视适用情况而定)。受讯者应自行研究该材料内的相关条款,并由受讯者自行决定是否因应该材料行事。
本通讯未经受讯者居留国的监管机构审议、授权、批准,受讯者未获授权以电子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受讯者居留国公众或任何特定公众人士送交、传阅、发放本文件或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及材料。